2009年8月17日星期一

【转贴公社】 上海长宁区原区长陈超贤:假如我不是贪官……

  陈超贤,上海市长宁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正厅级),因受贿312万余元,2008年7月9日被安徽省宣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今年6月,在安徽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合肥蜀山监狱,陈超贤面对前来接受警示教育的众多党员干部,讲述了自己从领导干部到阶下囚的蜕变过程。

上海市长宁区原区长陈超贤服刑一年后大彻大悟,现身说法告诫领导干部:为官不能有贪婪之念
 

  每次回首坠入犯罪深渊的过程,都是一种痛苦的煎熬

 
从案发到今天已经两年多了,我认识到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我心服口服地接受法律的严惩。尽管我现在已经走出了从领导干部到阶下囚这一角色转换带来的巨大落差的心理阴影,正在努力争取重新做人,但是我深刻认识到,现在还只是改造的起点。我只有不断反思自己的罪行,不断挖掘自己的犯罪根源,在劳动改造中老老实实地把自己的罪恶灵魂洗涤干净,才能在漫长的刑期中洗心革面,争取在自己的晚年能够早日重见大墙外灿烂的阳光。

  说真心话,现在我每次回想过去自己如何从身居高位一步步坠入犯罪深渊,直至身陷囹圄的过程,内心就经历一次痛苦的煎熬。通读一生的悔恨,我的心一次又一次地被撕得粉碎,那种心痛的感觉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此时我真想得了遗忘症,忘掉过去的一切,但是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就必须深挖犯罪根源,就必须直面自己坠入深渊的过程。

  我不知多少次在夜深人静之际对自己讲:认罪服法,不是口头上说说,而是要拿出勇气;无论内心如何煎熬,哪怕流尽悔恨交加的泪水,也不能怕回首过去;要反反复复从犯罪过程中总结深刻教训,一定要用锋利的刀将今天的我与过去的我切割干净。

  经常把反腐倡廉挂在嘴边,却没有把自己摆进去

  为官要清廉,伸手必被捉,这些道理我都懂,只不过在自己20多年的从政生涯中,总认为这是大道理,是讲给下属听的,是种台面上的话,与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尽管我也经常学习文件,也经常把反

  腐倡廉挂在嘴边,在会议上高谈阔论,但我从来没有仔细对照一下自己的所为。我总认为,当官从政,只要上面有人,把关系处好,仕途就会一帆风顺,就不会犯错误。我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走向反面。可以说,我是听任自己的贪欲一点一点地膨胀的。

  我以前在企业工作多年,收入比公务员高,什么也不缺。以后到政府上班步步高升,出门前呼后拥,到处有人买单,自己想花钱也没有机会。合法收入基本上可以储蓄起来,我的生活比起老百姓来不知要好多少倍。尽管如此,我的灵魂却在诱惑面前开始扭曲了。

  上世纪90年代,特别是当区长以后,我看到许多人都抓住机会轻易地发财了,其中不少人还是在我的关照下,大把大把地把钱揣进了口袋。相比之下,我挣的钱就少得不能提了。我老是在私底下盘算,仕途就是一张纸的事情,当官一阵子,如果不在当官的时候捞点钱,一退休就是想赚钱也没有机会了。

  贪婪之心一起,我就控制不住自己了,多少钱才算个够啊!直至把自己送进了牢房。一个"贪"字害苦了我、葬送了我。这个"贪"字的结构告诉人们的道理就是:今天贪了钱,明天就会被送上法庭,关进高墙;"贪"这个字是只顾今天的钱,何顾明天的命!

  对权力抓得很紧,原是指望别人用回报来感谢

  我是正厅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很大,许多别人看来很难办的事,对我来说,往往就是一句话的事。我对手中的权力抓得很紧,表面上看是强势风格,实际上是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完全摆脱了组织的监督。我这样做,内心深处的目的,就是凡事都要自己拍板说了算。我随心所欲使用手中权力的后面,除了妄自尊大之外,就是奔着别人用回报来感谢我这一目的。

  我认为,现今社会讲的就是等价交换的原则,任何帮忙都是有代价的。那些做业务的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于是他们中的一些人就盯上了我这个有缝的鸡蛋。他们托我办事,回过头来再给我好处,人民赋予的权力就这样被我用做掠取不义之财的手段。

  说实话,拿到第一笔回扣款后,我也曾胆战心惊,也怕出事,好几个晚上睡不好。事后看看没有任何风吹草动,我心里就踏实了,胆子也越来越大。当时我自欺欺人地想:权钱交易,总是别人拿大头,我

  拿小头,别人不会告发我;民不举,官不究,绝对不会出事的。更何况这些人都是朋友,送给我钱的时候,都是满口的不甚感谢和拍着胸脯保证没事的话。

  越到后来,我受贿也就越心安理得,在替朋友帮忙办事的幌子下,我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寻租的筹码。从默许到笑纳,坠入犯罪深渊而不自知,一个正厅级干部做到这个份上真是愚蠢之极,可悲可叹!

  所谓当官高风险,那都是自找的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一条自古至今的真理。但是我同所有的贪官一样,都心存侥幸,总以为别人出事,自己不会出事。

  党中央加大反腐力度后,在上海刮起了肃贪风暴,我尽管内心也很紧张,但还是心存侥幸,以为自己不会出事。因为这么多年来,自己做事情十分隐蔽,许多权钱交易的事,都是严格限定在两个人之间。然而我机关算尽,恰恰忘掉了一个路人皆知的道理,那就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你做了党纪国法不允许的事,这颗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爆炸。

  现在有种说法,说当官是高风险职业。然而以我今天切肤之痛的体会来说,所谓当官高风险,那都是自找的。当贪官必然导致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以及思想上追悔莫及的下场。

  假如我不是贪官,我可以在区长的岗位上风风光光地一直干到退休。进,可以为老百姓多做点工作;退,可以安然享受晚年生活,根本不要面对铁窗、铁门,在高墙电网内终日忏悔度过晚年。

  假如我不是贪官,我合法的财产足够我过上安逸舒服的生活。人生毁于一旦,今天的我什么都没有了,只有无尽的悔恨将伴随我到生命的尽头。

  假如我不是贪官,我思想上就毫无悔罪的包袱,完全可以挺直腰杆做人,可以愉快地享受家庭生活。而现在,我的家人不仅要忍受着从天上掉到地下的煎熬,还要承受着世人鄙视的目光,承受着羞辱和痛苦,从此他们不再有轻松、安逸、平静的生活。

  为官千万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贪婪之念

  回首自己这一生,我有两个想不到:一是40年前,我曾在劳改农场当干部,想不到40年后的今天,我却以罪犯的身份身陷大狱;二是2006年初,我还作为廉政典型在上海市全体干部大会上发言,想不到相距10个月,我却因受贿犯罪而失去了地位。

  在感叹人生无常的同时,我不得不说,40年前后的反差,是我人生的悲剧,因为我背叛了自己的入党誓言,放着阳光大道不走,偏要一条黑道走到底,坠入万劫不复的罪恶深渊。而从廉政典型到贪腐之徒,则是历史对我人生的鞭挞,因为我虽然用假象骗得了一时,最终真实面目还是大白于天下。我这个两面人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损害。这是我怎么赎罪也无法弥补的。

  在追逐金钱的道路上,有三种情形最好不要发生:一是钱在银行,人在病床;二是钱在银行,人在火葬场;三是钱在银行,人在牢房。当领导干部的人,特别要警惕这第三种情况,因为前两种还可以说是身不由己,后一种地方完全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要行"。自己和自己过不去,第三种情况就是我的真实写照。

  如今沦为囚犯的我才真正感到,人的一生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去珍惜,不要等到付出代价以后才如梦初醒,有些东西失去之后将永不再来。我就是没有好好地珍惜曾经拥有的幸福,没有珍惜原有的工作岗位,没有珍惜家庭、事业,才落到今天这样的下场。

  在我身上发生的一切悲剧,根源就是一个"贪"字,因此我要用自己的现身说法,对所有的干部说一句话,也是我用昂贵的人生代价换来的一句话,那就是"为官千万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贪婪之念,贪官千万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心存侥幸"。由此付出的人生代价太昂贵,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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