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8日,群众举报位于洪洞县山头乡曹家沟村的
"洪洞县曹家沟三兴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矿难,隐瞒不报"。接到举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煤炭局迅速进行核查。因举报所提供的企业名称不存在,也没有查出曹家沟境内的其他煤矿发生事故,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停顿。
同年10月17日,洪洞县又得到新的线索,称曹五号煤矿发生事故,有6名矿工死亡,一名为洪洞人郭某,其余5名均为陕西人。得到这一线索后,县委、县政府迅速决定,按照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在煤炭局、公安局的调查侦查中,没有发现该矿有发生井下矿工伤亡事故的迹象。矿工中没有举报中的郭某,也没有所说的陕西人,调查工作再度停顿。
今年7月28日,洪洞县又得到较为详实的举报,称曹五号煤矿发生的事故,6名矿工死亡,其中4人为湖南人,并提供了详细的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码。
洪洞县迅速调集了100余名公安干警和40余名执纪执法干部展开了详细调查。8月3日,公安干警赶赴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寻找举报材料中提供的4名死者的家属。经接触死者家属,均否认死者死于洪洞县。
在此期间,公安部门在对周边排查行动中,在霍州市殡仪馆查到了有高长力、刘志进、刘楚进、李光志4人的死亡证明,随后又发现霍州市人民医院有高长力的入院记录和死亡证明。公安部门深查后,发现送高长力到霍州市人民医院的系曹五号煤矿的一名司机,案情取得重大突破。警方当即对该矿法人代表、矿长、副矿长、掘进队长、回采队长等11名重点涉嫌人员进行控制,同时查封了曹五号煤矿账户,封存了其下井人员记录、劳动用工记录、维修及瓦斯监测记录、炸药领取记录等资料,并再次派人赴湖南进行调查核实。同时,聘请民爆工程技术人员、煤炭技术专家,于8月13日到曹五号煤矿井下勘察。
8月14日上午10时,经公安部门缜密侦破,初步认定曹五号煤矿于2008年9月23日发生过因井下炸药燃烧引发6人窒息死亡的事故。事故发生后,矿方趁夜深无人之际,把死者遗体秘密转移。目前,此案的调查及侦查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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