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透露,1日下午15时26分,一男子携带一个塑料壶,在昆明市公安局正大门处将塑料壶内汽油浇在自己身上,欲点火自焚,被公安局门前的武警和警员及时制服,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件。
经初步调查,该名男子姓刘,系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人,因语无伦次,不能控制自我行为。警方推断,导致此次过激行为可能是精神障碍所致。
目前,昆明市公安局对该男子进行了拘留,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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