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3日星期四

【转贴公社】 文化部副司长:音乐搜索不得提供非法产品

9月3日下午消息,文化部今日发布通知监管网络音乐市场,文化部副司长庹祖海在解读通知时表示,网络音乐搜索向网民提供的结果,都应是合法单位提供的产品,这些规范监管工作将在年底前完成。

  文化部今日发布《文化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直接提供音乐产品链接方式"的传播行为是网络音乐经营活动,必须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进行经营。

  文化部相关人士表示,提供网络音乐搜索的百度、搜狗等产品都属于监管范围之内。庹祖海表示网络音乐搜索向网民提供的结果,应当是经过文化部审查、其他合法单位提供的合法产品,"不得提供非法单位的非法产品"。

  这意味着,未来搜索引擎、以及音乐网站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版产品。庹祖海表示,将给音乐搜索网站一段执行时间,所有不具有资格的经营单位需要在12月31日前向文化部报审。网络音乐经营单位也需要在进行自审。

  "年底之前合法化规范基本会完成,网络音乐搜索的结果也将反映出市场规范的结果。"庹祖海表示。(韩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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