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7日星期四

【转贴公社】 三名歹徒逼地产商杀死流浪汉

"2008・12・6"孝感市开发区共青村双尸命案犯罪嫌疑人,于前日被孝感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据悉,其中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间,还组织发动越狱,后被制服。

  经检方审查查明,2005年,被告人李思桐、申小群、邓虎在上海市黄埔区看守所服刑期间相互熟识。李思桐先行刑满释放。2008年10月份,申小群、邓虎刑满释放先后找到李思桐,三人商量采取先获取有钱人的信息,后逼迫有钱人杀死街上流浪人员的方法来控制有钱人并获取钱财。

  2008年11月底,三人窜至孝感市,准备伺机作案。2008年12月初,李思桐通过孝感籍朋友肖丹(另案处理)获知,童远鹏(化名),系房屋开发商,比较有钱,通过踩点查明其家庭住址等信息后,决定控制童远鹏。

  2008年12月5日,李思桐三人驾驶面包车在孝感市火车站附近找到两名流浪汉(身份无法查证),安排他们暂住在车厢内。次日晚9时许,李思桐三人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驾驶面包车带着两名流浪汉窜至孝感开发区共青村三组童远鹏家,以购买童远鹏正在销售的房屋为名,将童远鹏及其妻儿控制住。接着,李思桐又指令申小群将其中一名流浪汉从面包车厢内带至楼上,当着童远鹏的面将该流浪汉用双节棍勒死,并割喉。然后,李思桐又令申小群将另一流浪汉带到楼上,以伤害童远鹏妻儿为由威逼他按照同样方式将该流浪汉杀死。

  童远鹏被迫使用同样方法将第二个流浪汉杀死,李思桐则用照相机在旁拍照。紧接着,李思桐、申小群打扫现场,童远鹏趁机逃离并报警。公安民警闻讯赶到,将李思桐及自杀未果的申小群抓获。

  另据消息,李思桐被关押进孝感市第一看守所106监室后,多次邀约同监室的胡亚军、安�昊,欲一起逃出看守所,两人表示同意。2009年3月
21日晚6时许,李思桐称病诈骗看守所民警,与安�昊、胡亚军实施越狱,后被制服。两名民警在搏斗中受轻微伤。

  检方认为,被告人李思桐、申小群、邓虎为谋取钱财,故意杀死两名流浪人员,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责任;被告人童远鹏被胁迫参与犯罪,故意杀死一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思桐、胡亚军、安�昊组织和积极参加越狱,应以组织越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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