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8日星期六

【转贴公社】 男子自制炸弹赴京要挟警方汇千万

27岁男子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遂迁怒社会,其携带2枚自制炸弹来京,将一枚放在公安大学校门外,另外一枚放置在50路公共汽车上。随后,要求警方支付1000万元,否则将向媒体公布放置炸弹的事,以引起社会的恐慌。记者昨天获悉,该男子被诉至丰台法院,检察院以爆炸罪对其提起公诉。

  ■公交车上发现炸弹

  2009年12月19日下午5点多,一辆50路公交车刚驶离北京西站,售票员意外发现车上有可疑物品。车立即停了下来,在公交车最后一排座椅下面有一个黑色的塑料袋,袋子外边的小纸条上写着:危险110。售票员立刻报警。经警方勘查,黑色袋子里是一枚自制炸弹,防暴民警用了两个多小时将炸弹安全拆除。炸弹是由一个灭火器改装的,瓶内装有烟火药和钢珠,用药捻和香组成点火装置。经鉴定,该炸弹具有杀伤力。

  ■发短信索要1000万元

  炸弹的外部还粘着一张手机卡。就在警方拆除了炸弹后,手机卡接到了一条短信,内容是:往我的银行卡里汇1000万元,如果两天我没有收到钱,就把图片发给媒体和北京市民制造恐慌,而且还要把炸弹放在地铁、公交车等人多的地方。

  ■女友分手心生怨恨

  根据相关线索,警方于2009年12月30日,在郑州将嫌疑人杨某抓获。杨某是湖南人,案发前在河南郑州经营一家蛋糕店。据杨某供述,其蓄意制造这起爆炸事件竟是缘于感情受挫。和他交往了6年的女友提出分手,于是心生怨恨,想制造恐慌来发泄一下情绪。

  ■自制炸弹带到北京

  杨某在郑州市一个消防器材店买了两个灭火器,又买了礼花弹和挂鞭等,自制了2枚炸弹。2009年12月17日晚上,杨某乘大巴来到北京,将一枚炸弹放在了公安大学北门的灌木丛内,另一枚藏在了50路车上。后在回郑州的长途车上给手机卡发信息,要求警方给他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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