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2日星期五

【转贴公社】 小劳:公关案例是不能随便拿来分享的

我之前从事的是广告,现在从事的是公关。广告公司常会喜欢把一些效果不错的广告案例拿出来给客户或媒体分享,以证明自己的成绩和实力。但公关公司却很少会这样做,因为之前做过的公关案例一旦公开被公众得知,就很有可能影响公关传播的效果,甚至会形成负面危机。举个例子说,当公众知道一个深受尊重的品牌原来是靠大量的软性报道支撑起来,又或是原来该企业的XX门危机原来是靠花了大笔金钱找记者和意见领袖撰文支持才平息的,那么公众会如何看待这个企业呢?

  政府宣传部门的工作内容和方向从广义来看,也是属于公关传播的范畴内的,所以外国或港台相关的职能部门一般都以公关关系作为称谓,只有中国大陆较为特殊,不懂公关关系,只懂宣传,以至于频频喜欢拿他们的"成功案例"出来晒:不是今天G省宣传部门自豪宣称培养出六百多个网评员,就是H党校在网站公布网评员管理办法一帖奖励一毛钱……明明是想拿来向上邀功的事情,结果一公开,就马上变成负面了,赶紧到处灭火。真应了广州人常说的那句歇后语:"陆云廷睇相,唔衰��衰!"

  比较好笑的是,继几年前千龙网拿过"网特"出来炒作之后,环球时报今天又再拾人牙慧,拿"网络汉奸"来说事,但玩的还是捕风捉影,举不出实质证据。我在想,如果这网上真有潜伏着"网特"的话,他们的主子至少也会比我们的宣传部门高明得多吧,至少不会拿自己养了多少多少"网特"作为政绩炫耀……

本文来源自羊城网 原文链接:http://www.gznf.net/forum/thread-7913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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