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温家宝 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李克强 国务院副总理
委 员:尤 权 国务院副秘书长
朱之鑫 中央财办主任
杨洁篪 外交部部长
张 平 发展改革委主任
万 钢 科技部部长
李毅中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耿惠昌 安全部部长
谢旭人 财政部部长
徐绍史 国土资源部部长
周生贤 环境保护部部长
李盛霖 交通运输部部长
陈 雷 水利部部长
陈德铭 商务部部长
周小川 人民银行行长
李荣融 国资委主任
肖 捷 税务总局局长
骆 琳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刘明康 银监会主席
王旭东 电监会主席
章沁生 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
张国宝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此外,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