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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封:(chinesenewsnet.com)
读了你的《六四日记》(以下简称《日记》)电子文本,感到非常震惊。在我13年刑期和4年剥权期满后,我们已经建立了直接联系(电邮和电话),你在《日记》里至少24次提到我的名字,既然你可以在出版前把电子文本寄给多位八九民运当事人,为什么不把《日记》也寄给我看看,事先征求一下我的意见呢?(chinesenewsnet.com)
你多年来潜心研究和阐述的八九民运历史有一个目标,或者称为误区,就是一直把我所在的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作为攻击对象。所涉及的内容包括:(1)操纵王丹发起绝食,(2)怂恿他人"倒邓",(3)在5月19日就准备"逃亡",(4)"干预"5月21日学生撤离广场,(5)在5月27日首都各界联席会议上要求学生在广场上坚持到6月20日,(6)策划绑架柴玲,(7)提出以学生为人质的"三线计划"。然而你的所有指控,没有一项是有事实根据的。我在2007年就说过:"封先生要开第二法庭,就应当比共产党的法庭做得漂亮一点。第一,要提供第一手资料;第二,要为受到指控的人及其辩护者提供质证证人的机会。"经过我们之间的公开辩论和私下沟通,我在两年前寄给你的文稿最后写道:"我们都是极权专制的受害者,也是争取自由民主宪政的同道人。我希望……封从德能够不再固执己见;希望在这个问题上,可以就此打一个终止符。"看了《日记》电子文本,我发现,原来你仍然或明或暗地坚持过去的大部分指控,不愿意打上这个"终止符"。我不得不就你所涉及的问题公开答复你。(chinesenewsnet.com)
在《日记》中,你惟一痛痛快快更正的,是陈子明没有参加过1989年5月27日的首都各界联席会议。你当初把我扯进来,是企图让我承担破坏了你和柴玲5月30日撤离广场的提议、改为坚持到6月20日的责任。但是在我是否与会的问题上,你当时既不认识我,也没有任何旁证,所以不好再坚持这项指控。关于5月27日会议的真相,已经有很多当事人出来说话,我欢迎你做的这项更正。(chinesenewsnet.com)
2004年你在《六四"黑手们"的作用》一文中说:"我一直没弄清楚'黑手'们在仓促成立北高联、绕过学生组织程序发动绝食这些结构性、决定性的动作上的具体细节,但有许多迹象表明:这些动作的核心人物都是在'黑手'们的'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领薪水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包括几位刚刚毕业的(运动中多是以学生的名目出现,我是多年以后才知道他们原来不是学生)、及还是学生的王丹等。"在你也公开把北京社经所打成黑手之后,我明确告诉过你"王丹不是社经所人员"。但是你固执己见反而继续在网文中说:"王丹属于社经所团队,这一情况被细心地隐藏了15年。奇怪的是,这一关键情况社经所所长似乎不知道。"这次你在《日记》中又说:"王军涛将王丹算作社经所团队的人,陈子明则不以为然。"什么叫"算作"?什么叫"不以为然"?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是一个正式注册的民办研究所,有所务会议,有人事机构,有财务机构,我作为所长,对于王丹是否是研究所的一员,岂有不知之理?你坚持一定要把王丹作为"社经所的一员",目的是让我们来承担"绕过学生组织程序发动绝食"的责任。共产党的法庭在把我和王军涛打成"黑手"的判决书里,都没有这项内容;你坚持的"黑手"证据,依据何在?难道不是凭空捏造吗?(chinesenewsnet.com)
你在《日记》中写道:"包遵信回忆说,最早向他提出'倒邓'的是北大一位姓邢的研究生,5月16日晚7点多来找他说:我们觉得现在应该明确提出'倒邓',大家商量请您出头,发表一份声明。如果需要和其他人联系,我们可以帮助跑。包遵信认为他所说的'我们'可能是指陈子明等人的社经所那些人,因为邢在该所兼职。"关于这个问题,我在两年前寄给你的文稿中写道:"我问过包遵信先生,'北大一位姓邢的研究生'叫什么名字,是哪个系的,老包记不清楚了,而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的兼职人员中,没有一位是'姓邢的'。而且,包遵信在《六四的内情——未完成的涅槃》中紧接着就说'这位姓邢的同学究竟是代表谁来的?''不会是他们(指我和王军涛)让他来的。或是广场的学生?'"那时老包还在世,你如果不完全相信我的话,可以很容易找到老包核实。我不想在这里讨论当时"倒邓"是否正义、是否适宜,只想澄清一个事实真相,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没有怂恿他人提出"倒邓"。顺便说一句,检察院在对我的《起诉书》中说"5月18日蓟门饭店会议提出了'倒邓'"。因为没有证据,法院的《判决书》中不得不删掉了这个词。(chinesenewsnet.com)
你在《日记》中写道:"实际上在(5月)21日下午,北高联在广场上主持过一次投票,32票赞成撤离,14票反对,2票弃权;但在当晚王丹又在纪念碑北侧召开紧急会议,否决撤离广场。……《惊心动魄的56天》将未能实施撤离决议归因于'幕后人物的干预';陈小雅《八九民运史》第342页分析了'幕后人物',认为是陈子明、王军涛、王丹等人的首都各界联席会议。"查《八九民运史》第342页,陈小雅并没有做过此种分析。她只是抄了官方出版物《惊心动魄的56天》的一段话,其中提到我的名字。关于这段话,我专门打过官司。下面是起诉书的内容:(chinesenewsnet.com)
民事起诉状(chinesenewsnet.com)
原告:陈子明(略) 诉讼代理人:王之虹(略) 被告:国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略) 被告:大地出版社(略)(chinesenewsnet.com)
案由:侵害公民名誉权(chinesenewsnet.com)
事实与理由: 国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编,大地出版社于1989年8月出版的《惊心动魄的56天——1989年4月15日至6月9日每日纪实》一书第153页称:5月21日"下午,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所长陈子明等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6个指挥部参加的会议,参加者有体改委、社会科学院、中信公司研究所等单位的人。会议要求组织专门的舆论班子、准备办报纸,搞《李鹏其人》材料。要求指挥中心一天换一个地方,最好能到部队高级干部的宅院。要求一些指挥人员转入地下,并确定密码等特殊联络办法。"以上内容与事实不符。 事实是,陈子明根本不知道更不可能"召开"上述会议,因而该书有关 陈子明的所谓"纪实"完全是捏造。 该书发行量巨大,影响广大,严重地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特请求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陈子明的正当合法权益。具体要求 如下: ①国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大地出版社须向原告赔礼道歉。 ②国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大地出版社须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③向原告赔偿损失。(chinesenewsnet.com)
注:原告于1991年3月5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得到该书,才获知本人民事权利受到侵害。 附:《惊心动魄的56天》一书第153页复印件(chinesenewsnet.com)
对于上述起诉书和随后的上诉书,北京市中级和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了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书([1992]中民受字第1918号,[1992]高民受字第13号)。我对此并不感到奇怪。但让我感到惊讶的是,你早就看到过就此问题的辟谣,为什么还要把它写进《日记》呢?(chinesenewsnet.com)
你在《日记》中写道:"宣布戒严时,王军涛、陈子明等人的社经所团队做了两件相反的事情。一方面,他们找了一些知名学者发表《我们知识分子的五二零誓言》,……另一方面,他们开始组织逃亡。"你在这里是说"社经所团队",不仅仅是王军涛或陈子明两个人。请问:"社经所团队"就"组织逃亡"进行过几次讨论?有哪些人参加?是在哪几天?有哪几种不同意见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我和王军涛的意见一致不一致?是否通过了你所说的"逃亡计划"?你如果对此一无所知,你怎么能够下结论说"社经所团队"在5月19日就"开始组织逃亡"呢?你完全可以为柴玲在5月下旬的言行辩护,但是你没有必要以"社经所团队"作为垫背。(chinesenewsnet.com)
你在《日记》中说:"1991年7月中旬,英国《独立报》(THE INDEPENDENT)记者Andrew Higgins在巴黎亲口告诉柴玲和我:'侯晓天(王军涛前妻)承认,王文绑架事件是王军涛策划的。'我询问过王军涛,但未得到明确回复。"绕了这么多弯子的事,你都敢写进书里。"社经所团队"的人,都知道1989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王、侯根本就没在一块儿。王军涛不理睬你,本身就表明了一种态度。侯晓天已经明确否认了你的说法。刘迪与高瑜是侯晓天出国前接触最多的两个人,也否认了你的说法。我这两天打电话不方便,等"严管"告一个段落,我会马上请其他英国记者联系Andrew Higgins,请他澄清此事。我建议你在这个问题上争取主动,自己把这个问题说清楚,最好你自己先联系Andrew Higgins,看看在这个问题上究竟有没有误会。否则,就构成一种对他人的诬陷。(chinesenewsnet.com)
"三线计划"起源于陈小雅《八九民运史》。陈小雅曾说,关于"三线计划",只要陈子明发个"声明"就可以解决问题。我已经发了否认声明,陈小雅也不再坚持这个说法了。你曾经用这个问题攻击过我,"为何'这个联席会议始终没有做出撤退决定',是因为社经所所长陈子明早有一个'三线计划'";"撤退了就不存在控制的问题,失去了这张与政府讨价还价的牌,'三线计划'就可能成为泡影。"两年前,我已经和你就这个问题进行过充分的沟通,可是到了六四二十周年,你在没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仍然把所谓"三线计划"写入了《日记》。你的目的,就是要把学生没有撤离广场的责任,推给我和"社经所团队"。其实,当我们这些人都被关在秦城监狱的时候,专案组为了挖出"黑手",已经竭尽了全力,他们都不敢在判决书中凭空捏造的事,仅凭你的断言,就能够把谎言变成真相了?(chinesenewsnet.com)
我和王军涛通话的时候,他曾感慨地说:"吴仁华写了两本书,都是写共产党的罪行;小封写的三本书,都是与自己人过不去。小封要是心里没有魔症,真肯下功夫,吴仁华的书本该是由他来写的。"共产党已经给了"社经所团体"最重的刑罚,你作为一个被通缉的学生领袖,还觉得不过瘾,还要给我们增加罪名,雪上加霜……真是情何以堪。(chinesenewsnet.com)
小封,最后我想说,搜集和整理八九民运和六四屠杀的史料,一定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要有一种平常心,而不能抱有某种特定的企图心。我对你有三点希望:第一,把我的这封信挂到你的网站上。第二,在与仍然健在的各位当事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郑重地纠正你过去的不实之词。第三,向被你冤枉的当事人表达歉意。(chinesenewsnet.com)
此致(chinesenewsnet.com)
敬礼(chinesenewsnet.com)
陈子明(chinesenewsnet.com)
2009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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