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5日星期一

【转贴公社】 台湾是属地? 美最高法院驳回

与台湾前总统陈水扁诉愿美国军事法庭案相关的"林志升案",10月5日已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驳回。

林志升等人于2006年10月委托美国律师坎普,向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提出告诉,谓在1945年日本战败宣布放弃台湾主权,并暂时把台湾交给当时美军的同盟国蒋介石的军队来管理,因此认为台湾应该是美国的第六个属地。"旧金山和约"生效后,日本宣布放弃对台湾与澎湖列岛的主权,并没有将主权归还给中国;而"旧金山和约"陈述,美国是台湾地区的主要占领权国,而且美国军事政府从未结束对台湾地区的管辖,美国依法应被视为台湾的"主权政府"。

诉状中说,美国政府却至今搁置台湾地区的主权争议,导致台湾人的人权遭受侵害。为此,他要求美国法院根据"旧金山和约"及美国宪法,检视台湾人民应有的权利,并饬令美国政府应尽快扶植台湾建国。

联邦地方法院及上诉法院,分别于去年及今年指该案属于政治问题而非法律问题。林志升于是再投诉联邦最高法院,但仍被驳回。至于上月21日提出的陈水扁案,美军事法庭尚未决定是否受理。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博客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