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透露,2007年底,犯罪嫌疑人汪自力任北京秀水街市场有限公司秀水市场总经理期间,因见销售假冒名牌箱包获利不菲后,在与售假人杨昌君、保卫部祖绍中等人合谋,共同出资40万元,杨昌君负责进货,并出面在秀水市场内销售假冒的LOUIS
VUITTON等品牌皮包,汪自力向杨昌君承诺会为其提供秀水市场地下仓库及禁止秀水市场外人员向市场内销售假包的便利为条件。
时至2008年10月,因销售情况不乐观,汪自力、祖绍中将40万元撤资,汪自力向杨昌君承诺仍继续为其提供便利,并以此索要好处费15万元,但杨昌君一时无法拿出,进而索要7万元作罢。
2009年7月,汪自力从北京秀水街市场有限公司离职,同年8月秀水市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警方查处,随着对杨昌君售假进行侦查的同时,汪自力也逐渐进入警方侦查视线。12月,汪自力在呼和浩特市被抓获归案。经查,汪自力在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以向秀水商户提供地下仓库为名收受贿赂。
检方认为,本案嫌疑人汪自力、祖绍中主观上均具有破坏经济秩序的故意,客观上共同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并利用所任职务收受钱款,触犯了刑法有关罪名,应予以定罪处罚。对于汪自力、祖绍中和杨昌君售假团伙的打击也净化了首都的市场秩序,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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