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4日星期日

【转贴公社】 警方提醒公众:警惕网络非法买卖银行卡活动

新华网福州2月14日专电(记者 郑良)
据来自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的消息,泉州安溪县警方日前破获一起通过互联网非法买卖银行卡的特大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警方提醒: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购买他人身份证及相关信息、银行卡等是为了其进行诈骗、逃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公众应当妥善保管身份信息。

  警方查明,自2009年9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通过互联网搜索寻找出售银行卡的卖家。后经电话联系,以每张40元的价格在网上购买用他人身份证到银行办理的银行卡(借记卡)计125张、他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7张。之后,陈某又在互联网上发布出售信息,以每张60至7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银行卡
(借记卡)非法获利。

  泉州警方介绍,公安机关在日常侦查办案中发现,购买银行卡的人大多是为了进行诈骗、逃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由于使用的银行卡在办卡登记的身份资料与违法犯罪人员的真实身份脱节,给打击查处工作增加了很大困难,使违法犯罪人员能在一定程度上逃避侦查。

  公安机关提示:公众要认识到此类犯罪的危害性,增强防范意识,努力防止频发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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