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1日星期日

【转贴公社】 历史散文详述烈士受刑后生理反应 赵一曼孙女递诉状

  在虎年第一个工作日,静安法院受理了本市今年名人涉诉第一案。

  昨天上午,来自四川成都的陈红女士向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诉状,要求判令上海某出版社有限公司、石耿立、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和北京华网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刊登致歉声明。

  电刑"全记录"

  陈红称她是赵一曼孙女,持有国家民政部颁发的赵一曼革命烈士证明书,并由中共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赵一曼纪念馆等出具的证明,证实赵一曼烈士于1928年5月在莫斯科与陈达帮结婚,后生子陈掖贤(乳名:宁儿),陈掖贤(已去世)是陈红的生父。

  陈红诉称,2009年7月,某出版社出版、发行了石耿立著《遮蔽与记忆》一书,其中包含《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该文以历史散文的形式记述了赵一曼在对日作战中负伤被俘、遭受刑讯、直至牺牲的过程。作者引用了3份"历史档案",详细记载了赵一曼遭受日本宪兵和特务"电刑"刑讯过程,尤其是赵一曼遭受电刑后,身体各器官包括性部位的生理反应,其记述之详尽,有如生理解剖和医学实验报告,其情其景"惨不忍睹、触目惊心!"

  有损烈士人格

  2009年8月,新浪公司在新浪网转载了标题为《尘封档案:赵一曼牺牲前遭受百般凌辱》的文章。网易公司在网易网转载了标题为《当年伤检报告赵一曼如何被折磨致死》的文章。华网汇通公司在中华网转载了标题为《当年伤检报告透露赵一曼如何被折磨致死》的文章。

  陈红称,她就此文引用的3份"历史档案",向长期宣传赵一曼烈士的党史研究部门和党史专家求证,结论均为:至今尚未发现这3份"历史档案"的存在。陈红认为,《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所记述的电刑内容,毫无事实依据。

  陈红表示,赵一曼烈士即使是位普通的逝者,也应该享有人格尊严,而涉案诸被告创作或传播严重失实,而且有关文字描述显然没有给烈士以最起码的人格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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