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里没有错别字。19日,丽水市龙泉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受贿案让人大跌眼镜。一个年过半百的男副处长,竟携两个同性情人大肆受贿超百万。如今,东窗事发,丑行终于败露。
胆大周某一次就收了100万
周某,今年54岁,落马之前是省公路管理局建设处的副处长,再向前推,他的工作经历,也都和公路建设有关。
周某的案子,要从1999年说起,当时,他的职务是杭宁高速公路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助理、杭宁高速公路二期招标领导小组成员。
既然是招标领导小组的成员,自然知道各项目的标底。
最终,一家公司的高管吴某"攻下"了周某,知道了一个标段的标底,最终顺利中标。
周某拿到的好处是100万。
到了2002年,周某在一条国道的改建工程给另外一个公司"提供帮助",又收了29万元。
不但自己收,还为"男友"捞好处
周某不但爱钱,还爱"交朋友",而且,是男朋友。
何某是个驾驶员,和周曾在一起共事过,但私下里,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更多,12年了,两个人一直是同性恋情人。
还是在杭宁高速建设的过程中,另外一个标段招标了。
不过,这次周某不出面了,他要把这笔好处让给"男朋友"何某。
于是,周把标段的标底告诉了何,再让何泄露给了一家道路建筑公司。
这家公司拿来了20万的"好处费",他们也知道,其实"帮忙"的是周,但是周没收钱,拿钱的是何某。
周某在与何某保持着这样的关系的同时,却并不"专一"。
5年前,他又有了新目标,当时只有20岁的小邱,一来二去,两个人终于"走"在了一起。
既然给何捞了好处,周某也在找机会要给小邱弄点钱。
2009年,周已经出任公路局建设处的副处长,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组长。
身居这样的关键位置,他开始和小邱"合作",让小邱联系道路工程设计业务,捞取"好处费"。
很快,小邱把两条公路的设计咨询业务交给了杭州某公司,收入了6万2千元。
不过,钱还没花完,就在今年夏天,3人都陆续落入法网,丑事终于曝光。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