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6日星期四

【转贴公社】 将家人作为采访对象颜秉光被新华社调离记者岗位

近日,新华社黑龙江分社决定,停止记者颜秉光的采访报道工作,调离记者岗位。原因是有网帖揭露颜秉光有30多篇稿件的采访对象都是自己的家人,称其为"史上最牛记者"。新华社黑龙江分社经核查发现确有其事。

  将这名"史上最牛记者"调离记者岗位,体现了新华社黑龙江分社的责任担当,对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有积极意义。也许有人要说,记者的采访对象是社会公众,其家人也是公众的一部分。然而,这种"方便"的采访方式,说明记者失去了深入社会、深切调查的责任意识。

  以颜秉光被揭露的几篇报道为例。颜的丈夫――报道中多次出现的市民卢某,一次在炎热的立秋中带上冰镇饮料和阳伞去上班,一次侃侃而谈打算如何度过国庆长假,又在有关水荒的新闻中出现。而在一篇打击虚假医疗广告的报道中,颜的父亲和兄弟姐妹更是齐上阵。市民卢某,真的能够代表当地公众在立秋、在国庆节、在水荒中的生活状态?以虚假医疗广告受害者亲属的身份撰写报道,有没有让主观感情影响到报道的公正性?这些报道的逻辑立足点,究竟是以广泛观察社会现象为基础,辅以实例证明,还是仅以身边个别现象出发,草率推论到整个社会?也难怪有网友这样说:"我们不得不怀疑,新闻发出的都是谁的声音?"

  在中宣部等联合印发的《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中,要求各新闻单位加大职业道德建设力度,并接受社会监督。从一定程度上讲,记者手中掌握着话语权,这也是一项公共权力,理应为公共利益服务,而不能掺杂进"私"的因素。即使记者的私人生活圈子里确实存在新闻线索,本人也应避嫌,让其他记者采访报道。一旦公私不分,新闻媒体赖以生存的基石――公信力必然受到质疑。


  "史上最牛记者"已经为其行为付出了代价,而在我们的社会中,这种公私不分的现象仍然比比皆是。例如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公款吃喝、将经适房当成公务员福利分房……新闻媒体的话语权,毕竟不具有强制性,而真正手握权力的一些政府部门,更当明白混淆公私范畴的危害,也理应有人为公私不分担责。

  在一个现代社会,必须明确"公"与"私"的界线,并且让这条界线成为绝不能跨过的"红线",如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真正达成。要消除公私不分,甚至以公权谋私利的恶劣现象,唯有力行法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不然,公不公,私不私,只会让公权力失去公信力,让公民的私权领域受到伤害。
(纪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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