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今年59岁,上海人,初中文化。2004年下岗后便想着各种途径赚点钱,他拿着箩筐在马路边卖过外烟,但是收入很少,后来他看到别人倒卖外汇生意好像不错,从2007年开始,他加入到倒卖外汇的队伍中。
在庭上,袁某神情黯然,他说:"被羁押以来,自己都瘦了十几斤,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很懊悔,我知道这是非法的,外汇是不好买卖的,但是没有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以后再也不这样做了。"
他回忆,一般其会在银行柜台附近逗留,看准有前往办理外汇业务的顾客便向他们发放自己的名片,"生意"做久了之后,也有顾客主动向他询问或者介绍朋友去找他。他以高于银行外汇牌价的汇率收购外汇,以低于银行外汇牌价的汇率出售外汇,赚取差价。不管是买进还是卖出,兑换每一百美元、一千港元、一万日元赚取0.5元人民币。"最多的客户向我购买美元大概20次左右,每次金额都不等,少的时候五六万美元,多的时候有30多万美元。"除了个人客户因为出国留学、旅游、炒股票等原因找他兑换外币,还有旅行社找上他。"如果手头没有足够的外汇,我就先向别的黄牛'调头寸',先向他们借,之后收到了再还。"袁某说。除了现金交易之外,袁某还用自己和家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
检方认为,袁在国家规定的场所外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其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于近日对袁某作出判决。
法官介绍,由于我国对外汇有严格管理,一般的市民想换外汇是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兑换,兑换按当日的外汇兑换牌价。如果市民在"黄牛"处换外汇,兑换外币的汇率就不是按官方公布的汇价,而是双方按照兑换的总金额给予更优惠的汇率。但找"黄牛"换外币,如是小面额的兑换,多是现金兑换,虽然有获利空间,但也有可能换到假钞;由于"黄牛"无固定的办公场所,出了什么问题,不像找银行那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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