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华书局诉汉王电纸书预装的古籍作品涉嫌侵权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著作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开庭审理。由于双方关于作品是否侵权的实质性对比无法当庭完成,法院决定择日继续审理。
版权三角债
据新浪科技了解,汉王电纸书(国学版)预装的争议作品来自国学公司出版发行的《国学备要》。《国学备要》中收录了280种国学作品,其中包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
汉王科技资源运营部总经理陈少强对新浪科技表示,汉王科技在2008年即与国学公司签订了版权授权协议,根据约定,国学公司将其享有著作权的国学电子出版物《国学备要》授权汉王预装到电纸书产品中。汉王也为此支付了每套作品50元的版权使用费。
让汉王疑惑的是,中华书局从未向国学公司提出过侵权的问题,且在本案审理时,未将国学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对此疑问,中华书局法律部主任任海涛对新浪科技表示,之所以未将国学公司列为被告,是因为依据《著作权法》,对于版权作品,谁销售谁就要承担责任。虽然汉王与国学公司之间签订了授权协议,但与侵权诉讼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如国学公司未有版权造成汉王败诉,汉王可依据《合同法》对国学公司进行违约追查。
古籍的版权难题
据任海涛透露,中华书局针对二十四史的维权已进行了六七年时间,目前已有30多个判决结果,均为中华书局胜诉。
但有古籍方面的专家表示,古籍没有文字内容的版权,只有点校(标点符号)权,目前并没有十分清晰的评判标准。
陈少强对于官司颇觉冤枉与无奈,"汉王是国内非常重视内容版权的硬件厂商,而且已经支付了版权费用,却还被告侵权。"此前,陈少强在接受新浪科技专访时曾表示,"去年汉王在内容版权资源上的投入约1000万元,今年将增加到3000万元。"
陈少强同时也认为,该案或许会是件好事,能促使古籍的版权更加清晰,他希望这个市场能正规起来。
据新浪科技了解,中华书局与汉王之间其实有合作关系,年初《孔子》电影的同步小说就授权汉王进行了电纸书预装。任海涛表示,其实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毕竟通过新的媒介对于古籍的保护和推广来说是件好事。(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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